警方正引入更多隨身攝錄機,計劃2021年每名軍裝警員都能夠配備一部。警方說有關的片段亦會用作調查針對警察的投訴,裝置上亦禁止前線警員自行刪除片段。
警務處新界北總區副指揮官麥衞文:「剛才所說的隨身攝錄機或行動攝錄機,無論在刑事或投訴(警察)方面,我們知道有相關證據後會立即通知(相關單位)保存。」
警務處支援科署理總警司余偉傑:「由於同事不能自行刪除片段,所以不會發生一名警員在外面拍攝片段後,不想別人知道而去刪除。」
投訴方面,警方共接獲1946宗反修例事件相關的投訴,629宗屬須匯報投訴。當中有231宗是嚴重指控,即包括毆打、濫用職權和恐嚇,須匯報投訴,共涉及684名投訴人,有179人要求全面調查,其中有79人有案件尚在處理。
警方又交代已經完成監警會反修例事件報告所提出52項建議,當中的21項包括加強公眾訊息發放及在羈留中心安裝閉路電視。